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 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81号)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管理职责,不再核发涉及到“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等经营范围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部分网络游戏企业经营范围仅含有前述网络游戏的,则其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新证;经营范围同时含有其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或拟从事其他经营性互联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