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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商标被异议为什么要做答辩?
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不予核准注册的风险。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局反驳异议方观点的有效途径。商标异议答辩其实是商标申请人陈述理由的机会,其意义在于阐明所申请商标的来源,以为自己在商标异议裁定中争取有利因素;如果放弃答辩,商标局将会依法对商标进行裁定,作为商标申请人若不答辩,就等于白白放弃了为所申请商标进行争取注册的机会。
商标被异议,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后该怎么办?
及时保存好《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的原件和邮寄信封,并确定提交答辩材料的截止日期;及时咨询顾问,分析商标被异议原因并评估风险;制定商标异议答辩策略,并收集和整理有利证据;及时提交商标异议答辩材料。
什么时候需要作出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申请人在收到官方下发的《异议答辩通知书》(以收到信函的邮戳日期)起30天内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答辩材料。若未在30日内递交答辩材料,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查。
答辩人向官方提出商标异议答辩除了基本申请材料以外,还需要哪些材料?
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或个人资质及荣誉方面材料;广告宣传资料、宣传册或产品包装印刷合同及发票;合同、销售发票;参展服务合同及发票、展会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