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工信部核发跨地区码号备案
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
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申请条件:
1字头电话接入短号码及短消息接入代码,例如:100XX、11183、11185、119、110、122、123XX、120;
1字头运营商业务代码;106字头跨地区短消息接入代码,例如:1065XXXX、1066XXXX、10690XXX、1069YXXXXXXX、10699XXX;95字头电话接入短号码及短消息接入代码,例如:95XXX;移动电话网网号+HLR识别号(移动网H码)等。
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办理材料: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登录码号系统提交备案资料:
1、按照系统提供的表格信息填写系统未自动导入部分:
2、附件为号码使用单位向工信部提交的申请材料系统自动推送;
3、首次向本省管局提交备案申请,附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码号启用技术方案(写明与启用码号有关的网络组织方案和网络拓扑图、与相关基础电信网络的连接方式、电信用户(服务对象)的接入方式等)。
(2)码号的使用规划(主营业务及介绍、码号拓展使用情况,拓展位与对应的业务名称等)。
(3)码号启用前期准备情况(内容包括码号启用所需的设备、线路准备情况,码号启用实施进度安排,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协议情况)。
附件资料中如缺少以上内容,请以邮寄方式发送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4号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办理地点:
电信网码号管理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联系电话:
电话:4006-798-999
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办理流程:
码号系统提交申请→申请受理→予以备案 结果登录系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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