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减半征收、2月社保费可退!企业具体如何操作?
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稳企业、稳就业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些政策支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是援企惠企的“及时雨”。
3月25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详细介绍了山东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细则,指出疫情影严重企业可申请缓缴。
3月18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对减免适用对象、执行期限、参保单位划型、减免和退费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3月16日开始,杭州市正式启动社保费减免实施操作。政策受益面覆盖46.7万家参保单位(含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430万参保人员。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出台相应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职工医保费实施办法。
政策背景
2月20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免征政策可执行到6月。湖北省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缓,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表示,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月份。全国已有18个省份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保费、医保费是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各省陆续推出相应政策,企业具体应该怎么操作?个人缴费部分要注意那些问题?已缴纳社保费如何申请退换?公司宝小编以广东省政策为例,带您了解详情:
2月28日,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同时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实施意见》来分析,主要有以下这样几个重点:
申报缴费时自动享受优惠 不用申请
《实施意见》规定,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申报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企业在正常申报缴费环节可以自动享受优惠,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已缴纳的 税务部门将主动退费
2020年2月1日以来已缴纳且符合减免政策的社保费“免申请”退回用人单位,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费。
据了解,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2月份已经征收入库,但符合减免优惠的单位缴费部分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完成确认后将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发起退费。各地根据当地的退费资金渠道,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原则上退费金额直接退回企业原缴费账号。 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
虽然企业享受减免单位缴费政策,但是根据政策规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为了不影响个人待遇的享受,企业仍应按照原有的增员、减员、申报缴费流程办理业务,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的企业,可以先按时申报社保费,直接享受单位缴费部分的减免政策,暂时不缴纳未享受减免部分的社保费,待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补缴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
显然,社保等费用虽然是企业应该履行的责任,但同时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受疫情影响,众多企业迟迟无法复工,即便复工也无法恢复原有的生产力,无法保证业务顺利展开。在减免、推迟等社保减压政策之外,企业应该如何自救呢? 根据报道,为了缓解行业之间冷热不均的用工现象,全国各地掀起了一波共享员工、灵活用工的热潮。社区、商会、复工难的企业整合空余劳动力,将员工以共享模式进行短期人力输出,支援急于开工的企业。既解决了“招工难”企业的困境,也缓解了“复工难”的企业员工待业在家的经济压力。 为什么企业要采取灵活用工?
01节省管理成本
企业的管理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很大一部分,企业每年为管理成本付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都很大。采取灵活用工方案,企业人事管理琐事将不再占用企业宝贵的发展时间,企业也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使用更多的资源和精力。
02节省人员招聘费用
企业人员的招聘是另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如果企业选择采取灵活用工模式,可以及时充分满足就业需求,节省了资金、效率和劳动力。疫情期间,众多生鲜等行业采取灵活用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长远来看,灵活用工不仅仅解决就业问题,更有更利于优化行业布局,升级现有的劳动力结构,释放强大的社会生产力,不断为个人、企业、社会创造更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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